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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底层的劳工阶层的汇集地,林飞暗想他前身这样的人应该也就住在这种破地方吧,说实话,城镇劳工阶层还不如农民活的舒服,农民最起码有地种,还能吃上绿色的蔬菜粮食,能呼吸到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而这里,除了脏乱的垃圾,整天呼吸着充斥着雾霾的城市空气,还要为一日三餐发愁,现在林飞就感到肚子里饥肠辘辘,搜了所有的衣服,只找到三枚可怜的硬币。

这人自杀也不想想,这样死后连个给他送行的都没有,穿着个西服人五人六的就以为死的很体面了?殊不知几天后,尸体就会变成小强和老鼠的下酒菜了,还不如到大街上被车撞死,说不定还能让丨警丨察或者撞人司机给你安排后事呢!

前身是个相当无脑的渣子啊,自己都觉得有些厌恶这个前身了,干嘛还要保持着以前这个渣子的某些记忆呢,抹去了只留下前世自己的记忆多好啊。

“吱啦……!”旁边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粉厚粉厚的妇女的肥脸探了出来,看到林飞,立刻倏然从里面闪了出来,伸出肥厚的手掌,冷冷道:“拿来!”

记忆再次涌来,眼前的是这座筒子楼的包租婆,叫孙红,就像地球上的那部周星星主演的《功夫》里的包租婆一样,整幢楼都是她的。

难道包租婆都长的这个样子吗?

只见她穿着一身白色宽大的睡衣,依然掩不住身上肥肉的颤抖,尤其是胸前的两个硕大的面团,估计能砸晕一个壮年男子,一头卷发盖在肥大的脑袋上,厚厚的嘴唇山叼着一个长长的烟枪,一口浓烟从她两片厚红的嘴唇之间喷出,直接盖在林飞脸上,呛得他一阵干咳。

“包租婆,明天给你不行吗?”

“明天,明天……!”她扬起长长的烟枪就朝着林飞头部敲来,林飞瞬间抓住烟枪。

嗯?反应还挺快?!

她显然没想到林飞竟能挡住她百试不爽的敲头杀,恶狠狠的夺了过来,“哪次问你交房租都是明天,你都明天了半年了!告诉你,今天再不交上,晚上立刻滚蛋!还有人排队等着租房子呢!”

“真的没钱啊,要不然你把我的家具什么的拿走?”

“就你那破烂家具,扔到大街上都没人要,必须给钱!”

林飞无奈道:“不然这样,我今晚上给你,不过半年的给不了,最多给一个月的房租,剩下的,给我半个月的时间全部付清如何?”

包租婆孙红眼珠转悠了一圈,淡淡说道:“好,那就一言为定!今天晚上给我一个月的房租,我晚上过来给你要,如果拿不出来,立刻给我走人!”

“就这么定了。”

她这才晃着一身膘肉悠悠的回到屋子。

林飞暗叹,前身这个老兄真是够劲啊,连这种破筒子楼都租不起了,还拖了半年,活的真窝囊,真不如死了,这个包租婆很幸运,要不是本人穿越到他身上,今天别说收房租了,收个干尸吧,死了人变成鬼屋看你的房子还能租出去吗?

在又脏又臭的爬满长蛆和老鼠的公共厕所里捂着鼻子上完厕所后回到屋子,林飞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拾房间。

把那些垃圾都清理掉,然后把整个房间的桌椅沙发都擦了好几遍,墙脚的蜘蛛网也扫了,当了十五年兵,内务卫生必须要干净,这屋光看的就难受,怎么能住人?

干完这点活累的气喘吁吁的躺在沙发上,尼玛的,这个身体真是糠,这点活就受不了。

暗中下决心,首先要做的就是挣钱交房租,然后再找个稳定的工作上班,还要减肥,这一身肥肉真是累赘,身上的这些什么劳什子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关节炎、痛风冠心病都和这一身肥胖有关,减减肥,再通过自己的治疗后应该有所好转。

前世地球十六岁当兵之前,他生活在一个大山里,是爷爷从山沟里把他捡来养大的,从小他就跟着爷爷和山里的那些邻居住在一起。

那些邻居都是些形形色色的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而且都是单身,他们和爷爷一样,经常在某一天突然出门,然后又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少则一个月,多则半年。

爷爷出门时就把他托付给那些在家没有出门的邻居。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事情让他做,从小就跟着他们学习各种本领。

后来爷爷才告诉他,他们是一个国家成立的一个特工组织,叫正义盟,他们住的山里是组织其中的一个特殊工作基地,他们每次出门都是执行任务去了。

十六岁那年,在爷爷和山里那些邻居的建议下,决定让去他当兵,为国家做贡献,于是他被爷爷送往部队,凭借他的超人的素质和才能,不到半年就进入了特种部队,一年后,进入了号称华夏第一牛b的苍鹰特种部队,从此开始了传奇的兵王生涯。

虽然灵魂穿越到这里,好在前世的记忆没有抹去,凭借自己前世炎黄国万神医的第一关门弟子的身份,治疗些小病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一身本领暂时无法全部施展,心有余而立不足啊,能通过自我治疗,改造成一个正常的健康之人就是巨大的成功了。

减肥和治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现在首要任务去找个工作去交房租,最好是能当天拿钱的临时工作。

他拿起床头的一个破旧落后的手机,翻找着为数不多的手机联系人,竟然还有慕凝雪的号码,不过早已经换号联系不到了,之所以留着号码只是为了心中那残存的爱情记忆而已。

林飞暗骂“自己”,这么美丽的女子都不知道珍惜,离开了又要死要活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一个人是经常联系的,也是他唯一联系的同学,是他高中同学,也是老乡,叫朱华,在离这不远的北江市工作,不是什么白领精英,是个油子,整天干这干那,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至今也是一事无成。

林飞拨通了他的手机。

“林飞?你还活着?!”对面传来惊讶的声音。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活着你很奇怪吗?!”林飞没好气的说道。

“呵呵,前几天喝酒的时候,你可是要死要活的,当时就要投江自杀,吓得我可不轻,我就知道你没这个胆量,你那天一定是喝多了吧?”

林飞记忆中好像没有这回事,当时一定是狂醉断片了。

估计朱华没想到的是他认识的林飞确实有胆量的死了,现在和他说话的是另外一个灵魂穿越来的人。

“喝的确实很多,都忘了怎么回事了,对了华子,我现在想找个工作,我知道你认识的人多,能不能给我出个主意?

说实话,在以前的地球上时,林飞从没有生活在市井之中,十六前在山里,后十五年当兵,想过简单的平民生活退役后却不幸的死去,前世对于市井生活他的经验为零。

今生的前身混迹于市井,虽然经验丰富,但很多这方面的记忆都已经模糊忘却,或者说现在传承的记忆也许只是一部分,是他脑海中比较深刻的记忆,有些事情可能遗忘或者没有传承下来,也可能是暂时没有完全恢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喝了三瓶白酒和一百粒头孢胶囊的缘故,或许把脑子搞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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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腻大叔的巅峰人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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