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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放学后,父母会把我带到他们单位里去玩,然后等他们一起下班。那时候,我喜欢去父亲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共三个办公桌,三个人,一部电话。那电话是我一直喜欢的玩具,一部红色的手摇电话,拨哪个键,就将手指插进哪个数字相应的孔内,然后再绕上半圈。或者蹲在常常的走廊里玩儿卡片。然后等到下班时间到,父母会骑着车子载着我说说笑笑的一同回家,远处的天空是火红色的,夕阳的余光洒落在我们一家三口人的身上,那是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是一去不复返的日子,那是再也无法体验过的人生。

我喜欢吃烧烤,所以,父亲会偶尔带我去改善伙食。每一次,我都会在临走的时候我都会猛劲的往嘴巴里塞上几口肉串。毕竟,那时候烧烤还是比较奢侈的。再一个,当年,县城里唯一的一家烧烤店就是这里了。它没有名字,但是确实一家坚持了十几年的烧烤店,常去的客人喜欢叫它老店,久而久之,老店便成为了它的名字。

我最愿意去的地方,是爷爷家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毫无忌惮的胡闹。爬树,上房,偷其他人家菜地里的西红柿或是黄瓜吃。即便是被发现,也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一点点的惩罚。每一天,爷爷或是奶奶都会给我零花钱,虽然只是块八毛钱。但这块八毛钱在当年就已经可以买到很多东西。我也喜欢在姥爷家,因为姥爷和姥姥开了一家卖零食的摊位,我可以随便拿起这摊位上的任何一件东西吃,但他们二老的亲孙子或是亲孙女也不敢如此。曾经,我很小看这个摊位,我认为这个摊位只是一个打发时间的事情。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明白这个摊位对我的第一次早恋产生了多大的帮助。同样,也是这个小摊位,足足赚出了姥姥和姥爷的丧葬费。

当然了,更吸引我的,还要数童年的玩伴。爷爷家邻居的孩子,叫万四儿。万四儿属于那种常年父母也不会太约束的野孩子,每天都在外面疯跑着玩耍。在万四儿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那个年龄段应该学会的东西,比如我学会了攀爬,学会了点火,学会了撒尿和泥,学会了用菜刀砍木头做玩具,我学会了扇“pia几”。当然,还有用豆角架子来打架,还有用打BB弹的仿真枪来玩儿真人CS。

这其中的项目,有很多比较高难度的,都是读了小学之后再回爷爷家才学会的。当然,还有一件事情是最雷人的,那就是我和小四儿一人拿一根长长的棍子跑到公共厕所里玩儿便便。。。

但以上我所列出的,统统,统统都是我小时候真实的干过的。

孩子们的相识,是不需要太多过程和对白的。我与万四儿的相识,确实不是很好回忆。毕竟年代太为久远,我真的已经忘记了。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只要我放假之余回到奶奶家,万四儿就一定会出现在我的身旁。我们偶尔拿着柳条假装打架,偶尔坐在沙包上挖坑,偶尔爬树,偶尔跳栅栏。总之,在印象里,两米高的木质栅栏并不能对我与万四儿造成阻挡的困惑。

在那个唐国强鲍国安版《三国演义》刚刚热播的时代,在赵云单骑救阿斗的那一集播出之后,我和万四儿就站在垃圾堆上翻别人家中喝剩的酒瓶,我记得,只有在那种瓷质的酒瓶上才能够解下红色的绳子。在得到了红色的绳子之后,我和万四儿就每人挑选了一根最长,最直的柳条。然后从家中偷出一把小刀,再一次的坐在沙包上用刀子和红绳来研制属于自己的红缨枪。

也是在那个每天电视上热播黄日华版的《射雕英雄传》之时,每当新式的武功出现,第二天,就注定了是我与万四儿争执谁来学这种武功。可实际上呢,会个P武功。九阴白骨爪也无非就是将手做成一个准备挠人的手势,象征性的推上万四儿一把,而万四儿再很夸张的假摔在地上,就这样,我学会了九阴白骨爪。。。

还有,当电视萤幕上出现了八路军打鬼子的镜头之后。我和万四儿则会从家里翻出木头,拎着菜刀跑到院子里,一刀刀的砍着木头,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最后,用钉子与锤子,将已经成型的木头做成M16或者手枪的形状。等装备成型,我们两个一溜烟的跑出去,而院子里剩下的菜刀,则早已钝的连肉都切不动了。

还有弹弓,也或者是下雪之后的雪人,还有雪做的坦克与战车。太多太多。

难以想像,以上的种种,是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制造而出。现在回忆起来,我突然觉得如果自己也是生在了明朝的帝王家族中,那么或许我能够留给后人的评价绝不会逊色与天启皇帝明朱由校的。。。

就是在这样的时光中,我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时代。

眨眼,93年到了,在这之前,我已经连续读了四个学前班,对于简单的数学计算和汉语拼音也已经学了N个来回。所以,父母决定,送我去上学。或许是找了关系,在没有读学校的学前班的前提下,我直接参加了学前班升小学的考试。并且,当时的成绩也得到了学校的认可,毕竟,那个时候留级这一说法还是存在的。并且,一直大约保持到了四五年级的时候才被取消掉。

初到新班级,一切都是陌生的。看到班级里年纪相仿的同学们,我很开心。我被老师安排到了前排的座位上,一张普通的课桌上面,一共坐了三个人。我与另一个男同学分作两边,中间坐了一个女孩纸。每当下课,我很不解为什么他们可以玩儿到一起去,偏偏我和他们讲话的时候却换不到与其他人一样的热情。于是,我开始学她们叫同学的名字,毕竟这样可以显得熟悉一些。他们都叫我旁边的女孩为路丹丹,于是,我也学着他们去叫我旁边的女孩为路丹丹,这一叫不要紧。直接把我再旁边的女孩给逗乐了。

她一边笑,一边说道“你怎么叫她路丹丹呀,我告诉你,她不姓路,姓杜,记住了吗?姓杜。”

我很尴尬,虽然那个时候我只有七岁,但尴尬的感觉已经尝试到了。

我的脸瞬间变得通红,我不敢抬头看她,也不敢抬头看座位旁边的杜丹丹。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待自己觉得平息之后再抬起头。眼前,一张白皙美丽的面庞,直接刺伤了我的眼睛。

讲话的女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裙下是那个年代很多女孩纸会穿的脚蹬裤,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她的头上,扎了两个麻花辫分别在左右两边,麻花辫的根部还套了两个粉红色丝绸类的头绳,甚是漂亮。她的皮肤很白,眼睛也很大,鼻子和嘴巴都很标准。从脖子,到耳根都白的宛如白玉一般。让人觉得眼前的一切就好似一件精雕细琢过的玉器一般。

就是这一眼,让我铭记了多少年。同样是这一眼,连带起了今后二十年当中的无数故事。但在那一刻,我不会想到这么多,我也不会想到以后。我只想此时此刻,能够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七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的上是喜欢。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她,并不喜欢我,因为,她翻了我一眼,转过去写作业了。。。

我迷恋武侠,我常常会在家里的客厅打上一套连自己都站不稳,也不记得招式的“拳法”。我会觉得自己像背着刀剑的侠客一样,是无敌的,是谁也不惧怕的。

所以,刚刚读一年级的我时常会独自跑到学前班去欺负一下学前班的小盆友们。在他们的身上,我可以体验到以一敌三或四的快感。每一次,将几个小盆友们推倒在地的时候,小盆友们都会抬头问到“你是几班的?”。这时,我会灰常牛逼的告诉他们“我是一年级的。”再之后,小盆友们就会认栽,自认倒霉了。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记忆中有一次,一个小盆友的老师,带着被我推倒的学生追到了我的教室,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被小盆友一眼认出。之后,我被带到了走廊里,老师连打带掐,最后还找了家长。那一次,我被父亲毒打一番,之后,父亲甩给了我一句话,也是这句话,成为了之后十年里我的座右铭,同样,还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在今后的十年里成为了一个被众人所欺负的对象。那就是“李鸿鹄,我告诉你,在外面欺负了别人,回来我要收拾你。在外面被别人欺负了,回来我一样要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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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种感觉,叫做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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