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刻苦读书,认真学习。但只要出了家门,进了学校的院里,我就完全变成了另一种样子。我在上课的时候从来不认真听讲,我下了课喜欢和很多的小同学们在一起玩耍,无论是游戏,还是什么,只要能够带上我,我就是开心的。我的个子不高,又有些偏瘦,我常常被他们欺负,当一群人分伙踢球或是做游戏的时候,两伙的头头最不喜欢要的人就是我。好在,那个时候还有两个和我个头差不多的小同学,他们一个叫小涛,另一个叫建文。
小涛学习很好,是班级里的班长。建文和我一样,常常被老师当做批斗的对象。因为小涛是班长,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我更喜欢和小涛走的近一些。至少,在上课记名的时候小涛多少会照顾我一些。而建文也是一样,但个别的时候,当小涛和别人在一起玩的时候。建文更喜欢和我在一起玩。
班级换了大教室,座位重新调整之后,我不在和杜丹丹一个座位。也许是老天的刻意安排。我居然被分到了与之前那名漂亮到足以刺伤我眼睛的女孩坐在一起。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丽丽。除了容貌,她的成绩更是班级里的第一。所以,在当时,全班成绩第一和第二的两人,分别担任班级里的重要职务,小涛是班长,而丽丽则没有任何悬念的成为了学习委员。
我呢,其实我的成绩也很稳定,一直很稳定,每一次成绩公布下来之后,只要从后面开始找,不超过十个,一准儿能找到我。
那时候,我无比的崇拜军人,同样是那时候,我记得电视里正热播一个电视剧,名字大概叫《少年特工》。毋庸置疑,我成为了这部剧的忠实Fans。所以,大约在那两三年里,我最喜欢穿的衣服就是仿部队的绿色衣服,其实说白了就是外观像军服一些的孩子衣服,街边的话估计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吧。
那一年的运动会,是父母陪我一起在学校度过的,也是在那一天,爷爷从几十公里外的家里赶到了我的身边。在那一刻,我是幸福的,多年后,当我翻阅起昔日那已经有些泛黄的照片之时。我可以清晰的看到我们一家三口接力赛跑时的照片,我也能看到爷爷搂着我站在滑梯下的照片,照片上的我,穿着军绿色的裤子,黑色的马甲,马甲的里面,是整洁的衬衫以及火红色的领结。父母开心的笑容,爷爷慈祥的眼神,这一切,最终成为了我余生只能在照片上才可以再见到的影像。
同样是在那一年的运动会,剧烈奔跑之后的我捂着胸口倒了下来。当母亲抱住我的时候,我哭着对母亲说道“妈,我胸口疼。”
这一年的暑假,父母带我到省会所在城市的医院去做检查。得出的结果令全家人震惊,因为我的心血管旁赫然多出了一根枝杈。我并不明白这个病例代表着什么,但从那一刻开始,我的童年就注定了再也无法像其他的小盆友们一样奔跑,或者过多的剧烈运动。我只记得,在父母的口中得知,一旦我的心跳过快,发生血液逆流之时,我就必须要做手术,若不然,性命休矣。
父母沮丧,我却并不知晓。从那天开始,每一次出去玩的时候,父母会再三嘱咐我万不可以奔跑。更多的时候,是陪在父母身旁,一同出去转转。
我的成绩很稳定,真的很稳定,因为每次排名挂出来之后,我的后面还一直会有那么几个垫背的人存在,所以,我一直没能被留级。所以,两年的时光过去之时,我还算顺利的升到了三年级。
每一年,有人被留下。同样是每一年,也会有上一届的人分到了我们班。座位常常调整,虽然我早已不在和丽丽同一座位,但这并不能阻碍我喜欢她的事实。我常常会愣愣的看着她,虽然我并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即便是喜欢她又能做什么。但我却依然喜欢看她,因为我喜欢看着她的感觉。我觉得,只要能够看到她,便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像欣赏一件美好的事物,你不愿打破,也不愿触摸,只想静静的,静静的看着它。
三年级了,父母不再骑着车子送我上学,我开始尝试自己上学放学。我喜欢这样的日子,因为我可以和班级里顺路的小盆友们约好时间,然后一同去学校,一路上,一边玩儿,一边走。
当然了,偶尔父亲不忙的时候,他还是会去学校接我,然后带我去他的单位等他一同下班。也就是父亲偶尔的接送,我渐渐的发觉父亲的熟人越来越多,每一次,与其说是去接我,倒不如说是与不同的人打招呼或是聊天。同样,接我时的交通工具,也由之前的自行车换成了摩托车或是三轮摩托,这三轮摩托,就是《情深深雨蒙蒙》中最后杜飞骑的那种铁驴子。虽然父亲当年骑的铁驴子印着单位的名字,并且是白色的。却也着实拉风。当然,最狠的时候,父亲会直接把车停在学校门前,等我背着书包出来。
晴天的时候,父亲会运用当天的交通工具载我到河边,然后将摩托或是车子直接开进不是很深的河水中,然后拿出两块抹布,让我陪他擦车。一边擦,一边像我小时候一样教我诗歌,或是给我讲一些历史上的故事。我打水漂的本领,也是在那个时候,父亲教会的。父亲也会带我去游戏厅玩玩电动,虽然那个时候我的街霸玩儿的很烂,但每一次,父亲都会握着一把的游戏币站在我的旁边笑盈盈的看着我。我最喜欢去父亲的办公室,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父亲的办公室变的只剩下了自己。那时候,我常常坐在父亲的办公桌上拿着电话打给收费的故事台听鬼故事,也或者是去父亲的书架上拿起一些有图的故事书去读故事,当然了,对于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而言,读故事也不过就是囫囵吞枣而已。可那个时候,父亲却很喜欢我读书时的样子,他说,读书时的我,很像他小时候。
在父母没有接送的那些个日子里,我常常会在上学或是放学的路上故意绕远。绕远干嘛?当然是绕远跟在丽丽的屁股后面,大约二三十米的距离。我不会和她讲话,因为我很羞射,我只想静静的跟在她的身后,静静的陪着她,我巴不得哪一天可以出现一个她被劫持或者是被人欺负的画面,因为只要这样,我就可以英雄救美的上去得瑟一圈,虽然,我并没有这个能力。有时,丽丽会回头问我“你怎么从这边走?”。我则会装作心不在焉的回答道“顺路”。丽丽会继续问“你家不是应该从那边走吗?”。我会继续编故事的说道“今天去我舅舅家。”也或者是说“这边路宽,热闹。”。总之,我会找到无数个理由,只为了静静的跟在她的身后。
不知道为什么,同班级里的小盆友们并不喜欢丽丽。十岁的我们,常常会说一些丽丽的坏话。以建文为代表,他常常会把我拽到一边,然后伸出左手做成一个圈圈状,再伸出右手的食指伸进圈圈里。然后一边快速抽动右手,一边笑着对我说“你知道吗?小涛和丽丽干这个了。”。
这个是啥?
我不知道,至少,在当年我并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是单纯的,至少,我觉得那个时候我的清澈程度要远比矿泉水纯的多。在我的记忆中,那个时候最大的程度,也不过就是偷看一眼路边小便的小女生。虽然我知道男女之间的不同,但是为什么不同,这种不同又能够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快乐”,我并不知晓。所以,建文所谓的“这个”。我完全理解成了KISS。虽然我知道,这并不可能。
很多年之后,我渐渐的开始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太多的时候,我们喜欢口是心非,也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不得不去口是心非。所以,在那一刻,我断定在当年的那个班级里,至少有超过半数的男童鞋是喜欢丽丽的。正是因为他们喜欢,所以他们不希望别的童鞋们一样喜欢她。所以,他们才会故意的去诉说丽丽的不好,让大家都不去喜欢她,反感她。直到这个时候,这个造谣生事的男猪脚再去主动的接近女猪脚,然后给女猪脚一种“这个男孩纸可以为了自己宁愿得罪全班童鞋”的感觉,好让女猪脚产生感激之情。他的目的,也就很自然的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