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6,女,今年和男友完婚,有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说起来本人曾经也算是叱咤风云的一姐人物,虽谈不上倾国倾城,但也是路上狂招惹回头率的典范。感情经历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末路狂花,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每次天涯看帖窝火之余,发现自己的经历还是很可以一讲的,一来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二来给各位看官瞧个热闹。懒得长篇累牍,谢绝太监。
吹牛到此结束。
以下开始悉数我自情窦初开以来到修成正果之时所发现的种种男欢女爱之心经,以便给天涯各路纯情多情滥情mm提供些些参考。
1、深水鱼雷
同志们,首先声明我不是富二代,但因为有一个巨富的闺蜜,富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打高尔夫的时候可以和李家那啥聊天。本人凭借一副脸面和交际能力而得以混迹在这个圈子的边缘。作为边缘人,就跟什么化妆师造型师一样,知道的很多,又被人当狗仔队一样既怕又烦,当然骨子里根本没把你当回事。
所以他们都叫我深水鱼雷,因为下沉得很深,我自然见识过深海巨鲨、鲸吞和大鳄,这些人的内容比八卦当初遇见时还是一夜三万的明星仔的F大美人儿可有料多了。但作为深水鱼雷,你就是要守口如瓶,这个群体的规矩,一旦你变身长舌妇,你就会被永远踢出局。你要是想引爆,除非你自己也不想活了。
我接触这个圈子是在16岁的时候,当时他们都还只是些有钱的长辈,和我的生活交集不多。
言归正传的话,要说的第一个男人G,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1、G——谁说女人没有梦中情人
G是我高中同学,成绩全级第一,从不正眼瞧我,这让屈居第二的本人憋气。我那时清汤挂面马裤波鞋的假小子形象自然也入不了G同学的法眼,毕竟高中时代就有了满头发卡的甜美货色。
我发誓要让这个看起来很帅的男生将来为他的无礼而感到后悔。
毕业后我坚持着跟G的联系,一晃七年过去了,我很钦佩自己的执着。为了让这个令我情窦初开的男人逐渐地信任我,我TM毫无原则地崇拜着他的一切,文艺、闷骚、现实以及现世哲学,等等,现在看来相当装13甚至傻13的论调,当初就是拯救我灵魂的一切的一切……每个傻姑娘迷恋一个冷酷自私的人的时候通常都会出现类似的症状,处丨女丨追骚男就是这么不容易。
这七年中我没怎么见过G。我开始了按部就班的大学初恋:作为一个传统家庭出身的保守姑娘,就算我再怎么拉风,在谈恋爱之前还是做着乖乖学生。但是G这颗定时丨炸丨弹就男人像求之不得心常爱的女人一般,为今后我的荒谬生活埋下了伏笔。原来等一个人十年八年并不是空话,这是事实,但并非浪漫主义的奉献精神,它穿插着个人全部的自私和欲望。
2、G——你的梦中情人其实非常之烂
大学里的初恋,这段经历我不想多言,那是真正美好纯洁的爱情,也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的恶俗——毕业——异地——劈腿——被甩。于是我在这低谷时期联络了G,这时他女友正在美国留学。我问他:“你看过巴黎最后的探戈没?”他是聪明绝顶的那类人,完全明白我的意思:“行你过来吧。”接着便提前向我灌输男人的三不思想,是所谓不拒绝和不用负责。
于是我回家收拾行李过去——从中国的东部飞向西部,就为了去和他搞一夜情,圆自己一场少年梦。我承认当时我是丧失理智的,但绝对也有贪欲的成分。
在分手后伤心和赌气氛围中的一场艳遇,路上还有一点小紧张,上床后被其长指甲划了一道后感觉就开始变味。毕竟那时XX经验极为不丰富,而那厮也不怎么地。一米八几的个子下面还那么短,既想纵欲又想服务的态度令人鸡皮掉一地。
此行所谓恩赐的意味在他要求我为他KJ的一刻完全破灭。我倒也不是没有给男人KJ过,但是他一副虐人的神情,而且一定要把我当作受虐的阿猫阿狗,并且还要把此观点强加于我,以示其对女友的忠贞。我对这种变态论调反感至极,你来享受我不干涉,但你MD阻止我享受你丫就是找抽。不过我当时并未发作一咬断其子孙,因为我当年只是一个刚被人抛弃的涉世未深的小mm,只感到偶像破灭的愤然和伤心。这货是个软蛋。
完事后上街连我的手也不敢牵,惴惴不安地急速行走,仿佛顶着巨大的罪孽感。却夸耀女友留学期间曾干过五六个女人(其中包括小姐),而且真强实炮不带套——我靠!!!你娘的怎么不早说幸亏我自备了!我更替他女友冒火:你既然这么爱你老婆,出来又担惊受怕的,干屁贴钱搞这事儿啊,也不见得你有好享受。作为一夜情的对象,实在是烂;作为老公,那简直就更烂了。我庆幸自己没当他太太。
于是我更加伤怀地离开了那座城。预感到我的不平或可威胁到他与女友稳定的发展,分手后他立马断绝了与我的联系。
真TM败啊!
很多年以后回忆起当初的很傻很天真,但也觉得值了,至少这段经历让我知道了以下三点:
1、伤心时别找男人,会让你更加伤心。
2、女人盲目崇拜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个懦弱无良的人渣。
3、深入了解一个人,但别让他了解你。
今后我就是这样做的,不再为男人哭泣落泪,自强独立,美容健身,愈发老辣。
3、顺道插播——关于初恋的几件事
和初恋男友分手后我们竟然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直到我结婚才逐渐减少关注。
毕竟是曾见过双方父母的情侣,可惜我们已永远错过了(可惜后来小三儿又把他踹了远走高飞了)。我们都曾认为对方是一辈子的伴侣,可生活的公交车总是不逆行、不等人,于是我们从朋友开始又回到了朋友,对彼此的一笑一颦、习惯爱好都了如指掌,出了什么事也会像亲人般地担心记挂,但终归像Eason歌里唱的那样,仅敲键盘,不打电话,不如不见。
那还是最最美好的爱情的回忆。彼此笨拙的第一次,在破烂的出租房里抱着也觉得温暖,我还穿着廉价的棉质内衣,到处找蚊香。多年后再也不可能出现那样的光景。
质问我老公,他也有过难忘的初恋,而且他那时的精力已一去不复返了(这点令我异常不爽,MD跟老娘的时候就肾亏,啥意思嘛)。但我们都觉得成熟后的爱情更加醇甜,甚至把他从一个处丨女丨情结严重的男人改造成三好主夫。所以说只要不滥情,便不会爱无能。
从这里得出三个结论:
1、大部分人分手后不能再做朋友。但真正以包容之心对待爱情的人是有特例的(而且要感激我老公的宽宏大量)。
2、初夜的重要性在于要给一个懂得珍惜你的男人。给完之后你不后悔。
3、并不是爱做得越多就越风*,女人的性觉醒是要靠引导的,有天赋的男人可以一次就造就一个风*入骨的女人,有的则需要很多年。至少在初恋时我甚至怀疑我是性冷淡。
4、X——一个玩乐主义的纨绔子弟
今天要介绍的这位,是我在空窗期遇到的男人,是从我那个闺蜜圈子出来的富二代。在某次打高尔夫的时候,一个有背景的企业家带着他的儿子来,比我们大不了两三岁,于是拜倒在本人的石榴裙下。
这是小女子我第一次接触富二代的追求,因为家教纯良的缘故,我对有钱人没什么大兴趣。大学里很多有钱人追我,但我只选了个穷小子。不过X的浪漫细胞非常之丰富,不会搞些下三烂的烛光晚餐和送香水名包等等,他带你去一些未曾发现的不要钱的好地方,比如开着Q7去找湖,这是一个让我觉得他还可以继续接触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