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待你的事?哦,就是有空找你签个名啊!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又眨了眨眼说,有空再说?嗯?
说完,她飞快地跑开了。
我在原地怔了一下,应该说太意外了。
没想到在人民医院也会碰到女粉丝啊,而且是一个水灵灵的小护士。
难道说,我的艳遇真的就要来了?
直到苏瞳的背影彻底消失,我才意识到我是来给乐乐看病了。
红颜祸水啊,我摇摇头,赶紧跑回乐乐的病房。
乐乐靠在病床上,看着输液管里一滴一滴慢慢往下滴的盐水出神。
那咱们天亮了是不是不办那事了?我试探性的问,总不能带病离婚吧?
当然要办啊!说好的怎么能不办呢?这事宜早不宜迟!办了我就回单位宣布这事!乐乐的语气很坚决。
好吧。我嘴上叹了一口气,心里却在眯眯地想,我终于可以半自由了,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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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人留言顶贴,我就太监了!偶老觉得偶天生就是个太监的料。呵呵)
昨天上午乐乐所在的工商局职工福利房开始破工动工,据说六个月以后也就是今年的年底前可以乔迁新居。乐乐从她的顶头上司好姐妹那里秘密得知,三个月后单位要出台一份《离异后又申请住房的人员在分新房时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乐乐是单身,她就可以分得一套市值三十多万的住房。
昨天中午乐乐兴奋地搂着我的脖子说,咱们协议离婚吧,明天上午就去离。这一离就是三十多万呢!乐乐的意思我明白,就是现在流行的突击假离婚。
我靠,认钱不认人,要是给你三百万你不得趁我打盹时把我的小J/J也割去卖了。
挣死也就是委屈半年时间,分居半年,不用辛苦就白拿三十万,比那河南的你们赵家兄弟强多了吧,他死去活来才赔个十一万呢!乐乐心满意足地说。
既然乐乐为了三十万就可以扔下了我不管,我为什么还要死心塌地地跟着乐乐睡呢?自己媳妇,两年了,早睡腻歪了。我应该感谢乐乐的单位负责人朱局长,是他用三十万从乐乐那里赎回了我的自由。虽说是假离婚,总比不离婚的自由要大得多吧,最少是,半自由。就因为这个,我发誓我都愿意侍候朱局老婆一百个晚上,不管她丑的像猪八戒还是八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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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傍晚我和乐乐简单商议了一下,就达成了统一意见(假离婚比真离婚要好统一的多):自明天离婚起,房子归我(是我要求的,还是自己家舒服啊),车归我(男人嘛,车就是小老婆,没了乐乐,也不能打光棍啊),存折归她(密码在我手里),她先去单位那个好姐妹家凑和着,反正那家有一套房子还闲着,离乐乐单位还近(离我家远,偷偷乐一个),周六周日偷偷回来做爱(乐乐想分房子想得发疯也没忘了这个)。客观上两个人是分开了,主观上还是属于对方的(乐乐很本分,我可以偷偷地花花心,这点对我有利)。
达成了统一意见后,乐乐提议说,既然明天咱们就睡不到一张床上了,那今天咱们就来个最后的狂欢吧!
昨天晚上我和乐乐一直折腾到了接近十二点,变换了乐乐所能想到的所有的姿势,两个人都热的水兔子似的,直到把乐乐日的肚子喊疼才结束。结束以后才睡一会乐乐就发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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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夜里三点,病房里的人都睡着了,乐乐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也不烧了。
我坐在乐乐身边,乐乐拉住我的手,乐乐的左手就像我的左手,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们都沉默着,不再说话。
我心里感叹道,今天的那个小护士长的真正道啊,看来老婆还是别人的好啊,不由得又想起了李寻欢的一句话:日自己老婆自摆乌龙最没出息,有本事你就往别人老婆球门里踢!
夜里四点,苏瞳又跑了进来,来给乐乐换水。
乐乐不无担心地问她,小姑娘,我天亮以后能出院吗?
为什么这么惦记出院啊?苏瞳有点不明白。
出院之后说分手呗!我插了一句,目的就是要把这个信息传达给苏瞳,我马上就会恢复自由身了,当地个当,啷地个当,翻身农奴把歌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个好姑娘。
你和他分手?为什么呀?苏瞳十分惊讶,差点把手中的空输液瓶也扔到了地上。
乐乐撒谎撒的像真事似的说,不为什么,时间长了日子平淡了呗!离了说不定还能换个好男人!
乐乐这话说的,当时要不是苏瞳在场,我肯定要削她,那我离了还能换个小姑娘呢,别的不换,就想换眼前的这个,气死你丫的。想到这我就笑着说,嗯。她想换个老男人,我想换个小姑娘。
乐乐狠狠地掐了我一下,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苏瞳扑哧一声笑了说,你们两个真有意思!
她这话把乐乐的脸一下子说红了,乐乐肯定又想到了昨天晚上我们大发的兽性,脸又红了几分,不禁又狠狠地掐了我几下,苏瞳脸红了红,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我心里说,掐吧掐吧,反正从今天天亮以后从民政局出来到周五你想掐都没得掐了,再有这邪念只能找你自己大腿了。现在,我什么都不盼,就盼这漫漫黑夜之后的黎明了。
早上六点,住院医生查房,体温正常,开了点口服药,同意出院。
一听到同意出院,乐乐和我各自心怀鬼胎,背着对方偷偷地乐。乐乐是财迷,想的是那三十万花花绿绿的钞票;我是色狼,不爱钱,只想着那个叫苏瞳的胸前鼓鼓的小姑娘了。
走出病房的那一刹那,我还惦记着苏瞳找我签名的事。可是到了护士值班室门口,也没看到苏瞳的影子,于是我就在护士值班室门口那一带磨蹭着不往前走,等着看看苏瞳是不是还回来,乐乐不解地问我怎么了?我随口说了句我蛋疼。旁边正好过来一个人高马大的/PO/B/女医生,听到了捂着嘴地笑,结果一不留神把墙脚的痰盂给绊倒了,甩了个马趴,屁股撅得老高,显得是特别的大,痰盂里的粘痰溅得浑身都是,马上引起了好多病人家属的注意,纷纷跑了过来。
还没等热情的群众摆好围观的阵势,乐乐骂了我一句,不说屁话你能死啊,大早上有这事离婚可是要触霉头的。说完就拉着我迅速撤出了那个令人啼笑皆非不知怎么才能解决的棘手现场。
我和乐乐去了民政局,要求离婚,并且拒绝调解,我们坚决的态度很快就赢得了胜利。
揣起离婚证,真有一种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感觉,不过这话没敢对乐乐说。
我们一起走到了民政局门口,乐乐提出了一个让我有点为难的要求。
乐乐仰起脸说,亲我一口。
民政局正对着本市最热闹的淮海路,人流量和车流量都很大,如果在这啃,估计至少要有接近三位数的人可以一饱眼福。拿自己媳妇演亲热戏,这损已利人的事我可不想干。
我正在犹豫,乐乐依旧仰着脸又来了一句,亲我一口,赶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