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笑我是个情种,其实我就是想多睡一会儿偷个懒,等水晶她们回来把午餐买回来一起吃。临近晌午,她们仨回来了,而后我便跟她们一块吃饭。我告诉她们,此行很快。
从王子成的言述中,我得知这回就是带着我过去拜码头,然后把我的名字写在花名册上面,往后就证明我是琴岛帮的弟兄了。就这么简单的一个程序,还非我亲自到场不可!
我寻思着,我在这儿答应了他们的邀约之后,他们回去帮我把名字写在花名册上效果也一样,但王子成说什么都不肯,就得我亲自去。王子成告诉我,这是祖上定下的规矩!
屁的祖上规矩!据我所知,琴岛帮建立至今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差不多是跟新华夏一块成长起来的,早先这批人都是码头上的搬运伙计!受不了压榨才搞了这么一个社团。
早先,就跟个维权会似的,为了码头上的伙计们不被老板欺负而建立起来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到了民国后期就成了现在的琴岛帮。从一个工会,变成了一个灰色的社团。
而后随着新华夏的建立,这个琴岛帮更是一条道走到黑,走到现在已经是第三任掌舵人上台了。也就是现在的魁首,叫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道上的兄弟们都喊他作刘爷。
不是那个被我杀了的刘爷,这位刘爷是正儿八经的琴岛帮魁首,领导着琴岛帮几千众的那位大佬。据说当初新义安的歌手来nei地演出的时候,就是这位刘爷亲自去接待的呢!
听说我能更快的回来,仨姑娘都表现的非常huan_yu,还纷纷表示等我回来的时候,要大家伙一起聚餐,再吃一顿火锅。
这还是我头一回自个儿一个人上高速,即便我的车子x能优异,但我却不得不追在那辆帕萨特后面闻尾气。同样,这也是我头一回去往琴岛,对于那边的情况我一点都不熟。
开车狂奔大概三四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一行人便到了琴岛市,而后又在市里左转右转的。好歹是到了目的地,一家规模不小的夜总会,比之我的倾城夜总会,怕也不遑多让。
在这儿我见识到了琴岛帮的核心班子,刘爷是一个大概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留着山羊胡子笔挺的西装,看上去更像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也唯独他,给我的印象稍微shen一点点。
旁人大多都是王子成之流,外观上没有什么能叫我注意的点,均是一些*露着纹身的大汉,看上去就跟一群地痞流氓似的。这也太跌份了!我没想到琴岛帮的nei部竟是如此。
必然赶不上我们狼社团,纹身刺青这种东西我们很少触及,就是觉得跌份儿。你说你单纯为了好看新奇倒也无可厚非,但你若是想利用这玩意儿来凸显自个儿的身份,完蛋!
现在谁还不认识两个人?想用纹身刺青吓唬人家,不觉得跌份儿嘛!虽说这儿规模不比我的倾城夜总会差,但是无论是nei部装修还是设备方面,都被我的倾城夜总会甩远了!
都是一些陈旧的设备,装潢看上去也已经稍显陈旧,足以见得这儿已经经过多年的时间洗礼。必然如此,我的倾城夜总会满打满算才开业不到一年时间,这儿都开了几年了?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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