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2018年已经到来,我给大家拜个晚年~~~
这一礼拜都没来更,因为我老板对我寄予的新年愿望是:不要用上班时间更帖子*
摔摔摔,好吧,他都说了我怎么也得执行一下A!所以今天周末,楼主上线了!
嗯,我会再想想办法的,等忙过这段,晚上更也行,这段加班多,北京这天儿,下班天漆黑,吃完饭半夜了*
废话少说,更起来
年前,我们把要投资孙总的tom先生的背景,使劲地讲了一遍。我再复习一下:投资过美国的高利贷公司,且投出了90年代最大的高利贷公司,后来专门做次贷证券化,也没少捞。最牛B的是游说国会,使国会放弃了对高利贷立联邦法的想法
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来投资孙总了!
话说保密协议签了,ts也看过了,如果对ts里面的条款,包括估值、占比、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条款大面儿上没有异议,下一步就是,投资人团队对孙总公司进行尽职T查。
尽职T查是一个特别考验水平的事,现在因为投资的案例多了,又都围绕互联网界,所以大家耳朵里老听“尽T”、“尽T”,渐渐觉得这个事儿不神秘了。但这是因为—互联网公司就是互相骗,数据都是刷的,利润都是负的,投资人心里有数,没什么可尽T的!投资人恨不得巴不得找到会骗,骗中骗的高手,去把他们的估值抬高,好骗下一轮呢!
但我老板干的是“经典投行”,传统业务,还是很重视尽T的。
在企业并购中,卖方可以选择x披露信息,法律没规定它必须自己把自己丨nei丨ku都neng了让你买家看个够,所以人家当然是尽量给你看正面的信息,负面的信息*也不能说隐瞒,比如上市公司,人家也不说什么,就说让你去看每年公告—每年出什么事公告都会写,你自己看去吧,自己识别去吧,自己判断去吧,我没瞒你,但我也犯不上提溜着你耳朵冲你大声提示
对,就是这样子
而且,在并购中,各国的法律都遵循一个原则,叫做“买者当心”—你这笔买卖值不值、亏不亏,买家你自己当心,你要是自己没板眼,没发现风险结果掉坑里了,法律不会来给你伸冤。这有点像文物交易,买家不管是在拍卖会上、还是在旧货市场、还是在琉璃厂这种地方买到“假文物”,法律都不支持“卖家退款”。这是你自己“打眼”、学艺不j。当然,法律这么弄,也是因为,法律要是能给文物、企业断代、估值,法律它也不用当法律了,当上知五千年下断五千年的神棍好了*总之法律不想手伸太长,脑补法律好高冷*
所以,大家说,尽T重要不重要?太重要了,全靠尽T来发现、识别风险了!
上面说了一个是,卖家在披露信息时,会有倾向,但还有一种情况,也是都靠尽T来排除了,就是—很多事,卖家知道自己知道但不告诉你,但卖家还有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事他就更没法告诉你了,这就得靠买家自己去发现!这也不算很玄,卖家经营企业,很多时候从自己的认识出发,但人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有的问题出了苗头,但是他就是没看出来嘛*这也是正常的。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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