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按法理讲应该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在这个问题上却正好反过来了。这个现象挺有趣。就我认识的男人来讲,大多数都光顾过娼妓,也愿意在自己必要的时候能找到娼妓。nv人么,个人的估计,良家妇nv肯定会shen恶痛绝,业neinv士是否能真正从nei心认可这个行业,也无法断定。但这里面还包含了一个悖论,男人愿意世界上有娼妓存在,但是绝不会接受自己的亲人踏入这一行。就是说都希望别人家的nv子去做这一行。这种心态的结果便是异地做案,当地的nv子到外地去干活,外地nv子到当地去干活。眼不见为净,大家心里也舒坦了。但法律是更大的家长,他代表了所有的男人和nv人,他说这事不能做,自家的nv子,别家的nv子,都不许做。那么这件事情,按照人类社会群居生活的规则,就列入了被禁止的范围。细究起来,法律的制定者,也是一个一个,个体的人。做为个体来说,对娼妓是否有过渴望或者光顾,不敢妄断,所以可以分析说法律并一定完全符He制定者个人的观点。那么法律到底代表了谁?如果代表了男人,在此事上,有太多男人怀有私心,如果代表了nv人,男人嫖娼,除了特定的娼妓群体,跟其它的nv人还真没什么关系。nv人可以不支持,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嫖娼跟nv人本身也并没有直接的关系,nv人反对的是男人对自己的不忠,自己的男人一心一意守在自己身边,安安稳稳陪自己过日子,别人家的男人嫖不嫖娼,nv人在意的程度不会很大。这条法律产生的现实依据是催残了妇nv,败坏了社会风气。说催残妇nv,只要没有被黑社会控制,没有存在强迫,很多这一行的nv子活得还是很滋润的。败坏社会风气么,这一行在当下也并非最严重的。说到这里,法律实际上代表了一种传统道德,一种历史上沿习下来的善恶观。体现了 中国人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对x的一种尊重与保护,这是一种极度隐私极度个人化的事情,不可以拿来交易。当我们有信仰,相信道德的时候,抵制x交易是件崇高的事情,当一切都沦丧了的时候,社会生活中金钱取得了统治地位的时候,x交易便成为理所当然了。就象我现在,生活的理念只剩一个:赚钱。
宁老大没有提前打招呼,直接赶了过来。
同行的还有一个男人,二十多岁,高个长脸,不太言语,也是东北口音。
宁老大先问董事长在不在,想去见一下。
我说不在,要不了几天就能回来。
宁老嘿嘿笑着,在我的领地逛了一圈,又问:生意怎么样A?
我无需隐瞒,照实说:十几个人,一天费用在一千元上,现在勉强能保住费用。略亏一点。
宁老大说:得想办法A。费那么大劲争下这地方,不能*费A,要挣分夺秒地赚钱A。
我说:是A,办法正在想。
宁老大郑重望着我说:上大项。需求多不多?
我说:需求旺盛,但不敢轻举妄动。老大不支持,出事没人保。
宁老大说:跟老大交流过?有没有说_fu的可能?
我笑了: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规矩,谁也不能改变。再说,松了口还有咱干的?多少人盯着这块rA?
宁老大眨巴着眼说:办法很多。
我说:还是安分点吧,到处是眼线,一有点风吹草动,立即传遍四方。挣不几个钱,返倒惹一身乱子,不值。
宁老大朝年轻人招招手,开始给我介绍:林小风,为各洗浴提供保健用品。
怕我不明白又补充道:就是油,药,tao,工具这些东西。跟很多洗浴的小姐都比较熟。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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