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上看,权力腐败首先侵蚀的是政府的公共权力体系,直接危害到党和政府的执政地位。但是归_geng到底,腐败的代价需要整个社会和广大民众为之埋单。因此,判定任何一场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都要看反腐败斗争是否维护了广大民众的正当权益、基本人权,而不能简单地以抓了几个贪官,查处了几个案件为依据。只有当广大民众的权益得到了切实的维护,人权得到了切实保障,反腐败斗争才能称得上取得了真正的成功。
从_geng本上讲,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不仅依靠民众,而且归_geng到底也是为了民众。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如果局限在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恐怕并不能取得反腐败的最终胜利。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首先澄清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衡量检验反腐败的标准的什么?反腐败的目的是什么?对于这些重大问题的回答,都必须围绕着公民权利来思考。我们固然需要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等等,但更需要以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价值的民主反腐。
反腐败不能仅仅“为了反腐败而反腐败”,更不能模糊、误解反腐败的_geng本目的。反腐败必须紧紧围绕其_geng本目的才不致迷失方向,否则,反腐败就可能沦为作秀,就可能流于形式,就可能让民众依然失望。
有人说,现在的官,不论是谁,只要被人盯上,非毁不可。这话让人_gan到冒汗,觉得非常可怕。据说,一位书记为官为人犯了官场大忌:不团结,视下级为政敌;结果被这位政敌盯上而下马。这让人想到的不是反腐败,而是官场的险恶,透露的是官场恩怨。以官场恩怨来暴露反腐败,何等的可怕。这实际上是权力之争,与反腐败没有关系。
腐败是专制社会的产物,专制社会如果没有腐败反而让人觉得奇怪。专制社会的反腐败是边反边腐败,是腐败分子反腐败,是官越大越容易腐败,是权力不受约束、只对上不对下负责的结果,因而不可能成功。专制社会的各种反腐败措施到头来只能是枉费心机。消除腐败只能寄希望于“主权在民”的民主与法治社会。
现在反腐败反到谁的头上,多数是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结果。如果一个人正在春风得意之时,即使有再大的问题也没有人去查,照样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出现;一旦这个人败了运,一切意想不到的事情都会发生,一切人都会落井下石。
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说:理论和实践都可以证明,只有当反腐败的成本低于腐败成本时,这一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率的推进。反腐败的成本越是低,就越证明反腐败的机制和环境得到了改善。反之,反腐败的成本越高,反腐败就越艰难。制度x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用制度反腐败是最有效的办法。没有有效制度的监督,只能使腐败官员的“三太现象”(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越来越突出。
关于反腐败中的自律
自律是中国现在反腐败措施中的一条。
反腐败需要的是对官员的严密监督,而不能完全依靠他们的自觉自律。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幻想依靠反省、自律来建立良好的干部队伍,这种思维方式设计出来的廉政制度,注定是非常低效的。
权力滥用固然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有关,但更多时候,却与权力主体的自身道德修养,以及整个行政生态环境和权力结构联系在一起。政界“生态危机”的背后,也是官员权力伦理的缺席。
伦理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nei容,也是政治行为He法x的基本要求。无视政治权力行使中的道德诉求,谈不上是成熟的政治思维。单纯从伦理的角度,如何才能做到伦理运作矫治腐败呢?应该从权力运行的nei在约束——即道德自律,以及从权力运行的外在约束——即道德制度化、法制化和社会化约束等方面来重塑官员的权力伦理。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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