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过分集中与我国历史上长期的封建专制传统有关。自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以后,历代王朝无不仿效本加以强化,这种皇帝独裁、官僚政治、等级特权、文化专制是专制统治的对象特征。今天封建制度被推翻了,但封建主义遗毒尚未彻底肃清,给人们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权力过分集中与我国历史上多次强T党的集中统一有关。党在民主革命时期进行武装斗争,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是必要的。建国后在某些时候和情况下强T集中统一也是必要的。但不看情况的变化,一味强T集中统一,则是不可取的。过去中央和地方分权,没有涉及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职权划分问题。政治体制没有适应国情的变化而转变,因而用战争时期的方法搞经济大跃进,以阶级斗争为纲搞政治运动则是必然产物。
权力过分集中与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
权力过分集中与我国历史上盛行的家长制有关。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革命队伍中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个人高度集权外,还使个人凌架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
权力过分集中,与我们长期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各级党政部门都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情。而且“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丨党丨委,丨党丨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集中于第一书记。
权力过分集中与我国没有严格完善的政治制度,以及对其重要程度缺乏认识有关。由于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及其他种种原因,我们没有把党nei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这就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和民主制原则不断受到削弱和破坏。
权力过分集中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由于又有官僚主义、封建主义夹杂在一起,从而使它的危害越演越烈。
体制改革涉及三个方面: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
中国的体制改革,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在经历了重重困难之后,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效。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各种体制x障碍也日益突显,如何尽快构建融“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于一体的“三角形”体制改革体系,已经成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急迫任务。
政治体制、社会体制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以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点、线式的改革必须尽快走向“三角”型的改革。在这个“三角”型的改革布局中,政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执政”问题;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解决“效率”问题;社会体制改革则侧重于解决“公平”问题。目前的体制改革还只能是“不等边”三角形,经改边长,政改边短,社改边尤其短。“三角形”体制改革的归路,应该是从“不等边三角形”到“等边三角形”,总体目标是政治、经济、社会的圆满和谐、协T发展。
“三角形”体制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当前政改的核心是党政关系问题。解决执政问题始终是“三角形”改革的核心问题,理顺党政关系又是核心的核心。执政不等于行政,政府才是行政的主体。理顺党政关系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党政职能不清、机构和分工重叠、责权不统一等问题。党应该通过扩大党nei民主,推进整个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并通过法治的渠道,将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领导政府行政,而不是通过人治,或者仅仅靠主要领导个人的权威来实现。
二是政治信仰与社会信仰相彰显。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仅有政治信仰是不够的,执政党的政治信仰不能代替社会信仰。要_geng据本国的传统的主流文化,形成有特色的社会信仰,并利用这个社会信仰来治理国家。
三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首先要做到依法治党、、以德治党。在推进“三角形”改革中,应该把法治与德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考虑。这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期全面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
四是适度的民主、高度的法治。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制度建设的两块基石,作为一种改革方向,民主要适度超前,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民主具有阶段x处于改革转型期的今天,由于法制不健全,国情比较复杂,民主不能走得太快,不能以最终的民主要求来审视现状,也不能以目前的民主原则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国基层各种问题的解决,除了要有民本思想、民主意识外,还要有法制观念,不能简单以民主手段解决法制不健全带来的历史和现实问题。
五是要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准则,在改革初期,针对计划经济的弊端,我们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改革的天平应该向公平一边多倾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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