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客观来说,这首诗描述的并不是十分准确。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老虎一直被认为是兽中之王,虽然狼也挺狠的,但是总归照老虎还差那么一点意思。
或许因为二回子本身就出自矿区的缘故,所以在写诗的时候二回子很可能特意对矿区的混子稍稍做了美化,把矿区的混子描述成了“虎”,而把牧区的混子描述成了“狼”。
当然如果从单兵战斗力来讲,矿区的那些大混子,譬如大回子、陈铁柱这些矿区的猛虎,肯定是不会输给牧区的群狼。
但是就连他们这些猛虎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也不愿意轻易的去招惹牧民。
为啥?
因为牧民们都太狠了!
也许有人说了,老七你不是说大回子的菜刀,陈铁柱的管钳子,都是矿区兵器谱上有名的武器吗?他们要是不够狠,能排名这么靠前吗?他们难道不如牧民狠吗?
对,回家兄弟跟陈家四大柱子是都挺狠。但是牧民们的狠,跟他们狠却不一样。
回家兄弟跟陈铁柱,或许急眼了敢杀人,但是他们还没到一打架就想杀人的地步。而牧民的狠,源于“无知者无畏!”,再说的直白一点,他们好像不知道杀人要偿命一样,只要一动手就想把人弄死。
夸张吗?He理吗?
一点也不夸张,而且很He理。
在80年代初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法制建设,都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法治社会还远远没有建设完成。
而地处于nei蒙跟东北夹缝处的红旗市更是属于落后地区。而牧区就是落后地区中的落后地区。
此时绝大多数的牧民不但不认识汉字,甚至有的连汉话都不会说。草原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王国,是他们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他们平时说的蒙语,唱的是长T,喝的是马*酒,写诗用的也是蒙文。
如果不是因为要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很多牧民甚至_geng本不愿意走出草原,来红旗市逛逛。
法律对于混沌初开的牧民来说,威慑力实在是很有限。
而且牧民们不但多数都是法盲,而且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抱团。
好像少数民族都有这个特点,新疆人、藏族人、蒙族人这些少数民族的人即使到了以汉人居多的大城市,也一般没人敢惹。原因就是他们太抱团了。一打架几乎就是妇孺皆兵,全民动员。更何况还是在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地的红旗市?
牧民们对于外界的了解很有限,而外界对于牧民的生活多数也是一无所知。
姚晓迪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姚晓迪在上海的复旦大学上学,她大一的时候有一次从北京转车取道上海。就曾经听见过一起坐车的nei蒙学生跟外地学生有如下对话。
“你是蒙古的A?”
“不是蒙古,是nei蒙古。”nei蒙的学生耐心的纠正外地的学生。
“哦,都差不多,你们是不是都骑马上学A?”
“是A,从南方回家的时候从北京转车,下了火车到马站。50匹马连在一起往家里跑,广播里还说:“检票口检票员同志注意了,开往红旗市方向的特快111次马队准备开跑了,请给马喂饱饲料............”
“你们那高考怎么考A,难不难?”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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