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岛:如果按照中国老百姓的看法,这就是一片乱石滩。对于菲律宾来说他是不是岛无所谓,只要他有石头露在外头就有可能作为领海基点(关于菲律宾领海基线的事明天会细讲)。但中国需要它是岛。因为这是我们在东面所能找到的唯一支点。不过这一个支点实在是太孤单了,所以我们决定将他和中沙的那些水下暗礁He在一起,称为“中沙群岛”。也许两个先天不足的人在一起能让别人_gan受到他的强大。至少可以壮壮声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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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只能写到这了,各位晚安
忘了上图——“黄岩岛”(原名:民主礁)
控制的方法有很多种,将领土完全划入自己名下只是一种方法。我不知道你所说的100%到底是说的哪方面??如果你认为的100%是将这些国家全部变为一个省,我只能遗憾的告诉你,这种可能x在古典时期有一定可能x。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的
东南亚是中国的地缘利益区这是肯定的,我在第四页〈新世界岛论〉中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具体怎么做只是方法问题,变成中国的一部分固然是不可能的,用输出革命的方法更是杀敌三千,自损八百。经济手段才是王道。
南海那100多个岛礁,看着多,但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比如曾M_暗沙的地位。这些在分析南沙时都会说到。下午要是不忙先会解释一下〈国际海洋法公约〉中的几个关键词,包括岛、群岛国、领海基线、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等。我些东西网上能找到,但对于非专业人来说解读起来有些费事,我会尽量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说清楚他们问题的本质。
昨天讲了一下南海“九段线”的来历,并大致说了一下那些支撑点的情况(岛礁)。今天主要说一下这其中的法律问题。
先说说领海。当初在画“九段线”的时候还没有《联He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生效),国际上并没有关于“领海”概念的国际法方面的规定。只是那些以美国为首的老牌海洋国家有个“三海里”领海的习惯。把领海弄得那么短有两个原因:一是技术上的,据说最早的岸炮j程就是3海里,因此习惯x的把海岸线往外三海里定为防卫的范围;二是因为实力。既然自己的实力够强,当然希望其他国家的领海少一点,自己走的方便点。后来《公约》出来了,将领海定为了12海里,至今已经有150多个国家批准(中国也已加入)。美国觉得公约让其他国家的海权增强了,会妨碍他的行动,所以至今不肯签约。
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nei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说白了就等于把陆地边界划出去12海里。船只进了领海线进跟进了这个国家一样。
既然“领海线”就是边境线,那么鉴于海洋比陆地难管(陆地上还可拉个网),就有必要有外面再划一个缓冲区,当然不能当国土那样管,但还是有些权力的。这就是“毗邻区”,范围是领海线再往外推12海里。简单点说这块地方你可以随便进,但我已经有权力查你了。
毗邻区定义:是指邻海以外而又与邻海相连,由治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个海域。
先划了块海当领土(领海),再弄了点缓冲区(毗邻区),按说沿海国的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了。不过海权可不仅包括自卫权,更重要的还有经济利益,比如水里的鱼,水底的宝藏,再下面的石油。要是不划个区域,那些有实力的大国还不守在你门口抢钱。
于是“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应运而生了。说白了意思就是这块地方就是我的,路过可以,抢钱的不行。这个区域是离海岸线200海里(领海和毗邻区包括在nei)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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