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宝宝刚才醒了,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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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可以具体来说说“魏绛和戎”之策了。其实所谓“和戎”的方法,后来历朝历代都在用。无非是借助农耕民族强大的经济实力,来与边缘民族实现和解。简而言之就是给之与利,然后让对方承认自己宗主的地位(反正你打进来,也无非是为了财物)。不过这个“利”怎么给也是有讲究的,象后世的“北宋”那样直接给钱的方法是最不可取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农耕民族只需开放“互市”,允许双方互通有无,让边缘民族能够通过贸易手段得到他们所需的物资(如盐、铁、茶叶等)就能够达到和平的目的了。当然,许可双方通商,并非一劳永逸的办法,那些马上民族,在得到必要的物资补充后,往往还是会*扰农耕民族的边境,毕竟“打草谷”获得的利益更直接。这也是历代皇朝,对于在是否与边缘民族“互市”的问题上,往往犹豫不决的原因。
要想通过互市来降低边缘民族的压力,首先必须得有足够的实力,以让这种互市不至于更多的成为一种资敌行为。显然,已经统一了临汾——运城两大盆地的晋国有这个实力。之所以选择和解,只是希望寻找一种低成本的渗透方法罢了,并非是不得以而为之。
正如我们刚才所分析的那样,能够与晋国在贸易中获得利益,正是那些边缘民族所求之不得的事。实际上,在与晋国的对抗当中,那些戎狄所承受的压力要远大于晋国。这就好象上个世纪的国nei战争那样,你可以无限的放大游击战的成果,但实际上,战略的优势却始终要看整体实力的对比。因此,晋国提出的“和戎”政策之后效果是非常明显,而且迅速的。晋国周边的边缘民族迅速承认了晋国的宗主地位,并且在晋国征战中原的过程中,为之所用。而晋国在这次民族和解中所获得的好处,还远不止于此。因为在后世类似的民族和解案例中,农耕民族除了获得暂时的安宁以外,很难真正的向边缘地区渗透(最多只能建立几个军事据点,再设立一些名义上的行政机构),也就是说,双方的地缘格局,并没有发生_geng本x的改变。这主要是当农耕民族统一长城以南的地区之后,蒙古高原、东北平原、西域、青藏高原这几块帝国时代主要的边缘地区,并不适He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古典时期)。或者说,它们当中即使有些小的地理单元能够成为“塞外江南“。但也无法与长城以南的农业区,连接在一起(比如我们以后要分析到的“河tao平原)。在这种情况下所获得的和平,是没有地缘保障的。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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