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渔猎”这种生产方式来说,可以说是人类最早谋生的方式了。从自然界捕猎、采集可食用的动植物,本身并不是人类所独创的方式,而是一种本能。然而人类毕竟与动物不同,作为万物之灵,人类的“渔猎”范围并不仅仅是那些自然界的产出,更包括那些其他族群通过各种方式所得到的产出,甚至是人类本身。从这点上来说,劫掠一类的生存方式,本质上也是“渔猎”了。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把一个族群或者政权的原始属x,定义为渔猎、游牧或者农耕,并不是说这个族群就只能采取这样一种生存方式。而是说这种生产方式,在他们的经济生活中,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并直接影响了族群的文化属x。尤其是所谓“渔猎”民族,如果想在地缘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的话(标志是国家化),几乎很难依靠“渔猎”的方式做到。部分人口转事更“高级”的游牧、农耕生产,是一种趋势。不过因渔猎而形成的族群x格、行为方式,通常会延续一段时间,尤其是渔猎所获取的物资,在经济生活中还占有相当比例时。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在东北地区强势崛起的高句丽人。在古典时期的农业技术条件下,燕山以北(包括朝鲜半岛)适He大规模农耕的土地并不多。这支渔猎民族在立国并成为唐帝国劲敌之时,渔猎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仍然占有50%左右的份额。也就是说,受地理环境所限,高句丽人并没有很好的完成由渔猎向农耕的进化过程。当然,这也不完全是一件坏事。最起码这个渔猎份额不单让我们可以认定这个政权的基本属x为“渔猎”,更在技术上保证了高句丽人拥有优的军事效率。而对于这些,来自中原的隋、唐二代帝国,都有着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回到哥萨克人的问题上来,将这个族群定义为“渔猎”,并不仅仅因为他们在西伯利亚追逐珍贵的毛皮,并把它们输往西欧市场的行为。实际上,很多时候他们并不一定要亲自去做这些事,而是以军事、政治优势,去胁迫那些土著渔猎民族上缴这些物产。只不过,从不事生产,直接获取产出这点上来说,无论哥萨克人自己去干,还是间接通过收税、劫掠的手段,收获这些毛皮,都可以被归类为“渔猎”行为。
哥萨克人当然也会用商人的手段,去交易一些他们所需要的物资。然而,这一点只要是不太原始的族群,都会很自然的运用,并不足以改变他们的族群属x。事实上,哥萨克人的族群属x,并不是在为俄罗斯扩张西伯利亚时才定x的。当这些斯拉夫人聚集在南俄草原上,并因为宗教、民族方面的原因,拒绝融入突厥游牧体系时,哥萨克“渔猎”的民族x就已经形成了。只不过,他们渔猎的重点,并不是草原上那少的可怜的野生动物(相比森林地带),而是往来于欧亚大陆的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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