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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曾引入旧大陆驯化动物之前,无论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印第安部落,还是已经jin_ru文明阶段的玛雅、印加等中南美文明区,都因为这块短板的存在,而受到了一定影响。如果说餐桌上没有“_chicken_”还可以用“火_chicken_”来代替;“羊驼”一定程度也可以承担驼兽的职能,以及为人类提供毛纺原料和r食,那么马作用则是无可替代的了。在旧大陆,最早被欧洲游牧者所大规模利用的“马”,成为了他们驰骋草原、掠夺边缘文明的利器。而对于那些成长于边缘农业区的文明来说,“马”同样是衡量他们军事能力的重要指标。事实上,美洲并非没有过马的存在。今天,在南美还能够找到被命名为“南美土著马”的,那些数百万年前便迁徙到美洲土地上的原始种群的后代(北美的迁入时间为地质时代的上新世,南美的迁入时间为稍晚的“更新世”)。只是在这片大陆迎来人类之后,北美那些野生状态的马便很快消失了,南美土著马也没有被印加人所遇见。

在欧亚大陆的历史中,游牧者与骑马者的形象可以说很大程度是重叠的。所谓的“游牧威胁”,说到底是来自于“马”的威胁。你很难想象,一群没有马的游牧者,还能够对那些拥有更多人口、资源的定居者,造成重大威胁。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游牧者通常会与马上民族重叠(虽然在马被驯化之前,已经有游牧经济存在),但并不是所有的马上民族都应该被认定为“游牧民族”。

受影视作品中,美国印第安人纵马驰骋与白人战斗的场景影响,北美原住民部落通常被描述为“游牧者”。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经过刚才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前哥伦布时代”,马并不存在于美洲人的生活中。由于北美腹地被欧洲殖民者侵入的时间较晚,北美原住民开始骑乘马的时间,很可能要迟至17世纪。不过事实证明,人类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一如2000多年前,中国北方的赵武灵王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胡_fu骑j”改革一样,从西班牙人那里得到马匹的印第安人,很快成为了北美大地上最为骁勇的骑马战士。

既然在与白人殖民者产生密切接触之后,印第安人很快便成为了熟练的骑马者,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定,最起码出现在美国建国史中的那些土著部落就是游牧者呢?当然不是,因为认定游牧属x的标准,并不在于他们会不会骑马,而在于是否采取的游牧的生产方式。以这点来说,无论是在前哥伦布时代,还是在与白人战斗的那些岁月里,北美原住民部落整体上都没有变成过游牧者。

在旧大陆充当被放牧对象的牲畜大体有三类:如果水资源相对丰富,游牧者可以牧牛;如果水草资源不够理想,则可以放牧要求更低一点的山羊、绵羊;实在是异常的干旱的荒漠地带,还有骆驼可以放牧。然而就象我们刚才所罗列的那样,除了能够用来捕猎看家的狗,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里完全没有这些物种。因此除了少许学会种植玉米的部族,绝大部分的北美原住民部落都处在最初级的渔猎采集阶段。

前半身长满浓密粗毛的“北美野牛”,是北美原住民的主要狩猎对象。与最初的人类一样,这些野牛也是通过白令海峡上的陆桥抵达美洲的。这些野牛_geng据栖息的环境不同,被分为“北美森林野牛”与“北美草原野牛”两种。后者分布于半干旱的“美国大草原”及其西侧的干旱高原上;前者则遍布于那些间有草地的温润森林地带。19世纪之前,北美野牛是北美大陆上最为优势的动物物种。其栖息地遍布今天的美国、加拿大西部,以及墨西哥东北部。及至欧洲殖民者开始关注其数量的19世纪初,北美野牛的数量仍然有7000万头之巨。甚至可以这样说,在中美洲文明以北,野牛比之人类部落,更象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一些网络文章认为,美国在西进运动中屠杀了上千万的印第安人(最夸张的说法为4000万),并使之数量锐减至二十万。实际考虑到渔猎生产方式的初级x,北美大陆并没有生存有那么多原住民,其数量约在100-300万之间。以北美野牛与原住民之间的数量比来看,依靠狩猎而维持生存的经济是可持续的。也正因为有数量充足的野牛可以猎杀,绝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在很快学习到骑马技术之后,并没有进一步从殖民者那里,学习畜牧牲畜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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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看世界第15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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