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有权力集中倾向的管理体系来说,主教制的优点是最为明显的。金字塔式的祭司体系,本质也是一种官僚政治。虽然官僚政治的诸多弊端一直被批判,但一tao运行良好的官僚体系却有利于自上而下的管理。而对于担心这tao祭司体系对世俗政治产生影响的国家来说,将之置于政权之下即可。这也是为什么,英国的宗教改革看起来并不如新教倡导者所期待的那样,只是技术上将原本的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neng钩,置于王权之下罢了。
事实上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中,英国并不是唯一这样做的国家。比如在教义上跟随路德派的北欧诸国,沿用的也是主教制,并且由君主兼任最高宗教领袖。由此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的基督教体系,会以在政治上_fu从管理的“三自爱国教会”形式而存在了。说到底,无论宗教改革者和信仰者的是出于什么目的皈依,最终他们都会发现,唯有与世俗的政治体系相适配,才能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当然,从本质来说,宗教和信仰本身更重的是j神层面的指导,或者说更加的_ganx,而世俗社会的发展更需要的是理x思维。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信仰,在与现实社会需求相融之后,都会有部分对现实社会不满的信众,希望回归信仰的原始状态,这就是所谓“原/教旨主义”。以此标准来看,新教的出现本身就是一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运动。只不过,无论哪种原/教旨运动如果有机会登堂入室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有所修正和妥协。到那个时候,又可能有新的原/教旨主义者建立新的教派,进行一场新的改革。而更为混乱的是,什么样的理解才是真正的“原/教旨”,用什么样的模式来实践“原/教旨”思想,不同的人观点并不尽相同。
以“新教”的管理形式来说,除了最终与君主制妥协沿用“主教制”的类型以外,最初的创新在于加尔文派所创立“长老制”。如果说“主教制”在管理属x上,本质对应的是“君主制”,适配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那么“长老制”所对应的就是“共和制”,是适应权力“自下而上”产生的需求而生成的。所谓“长老制”,简单点说就是以“议会”的形式管理教区事务。每个教区推选出“长老”,由地方长老负责本教区的大小事务,与牧师之间又有相互制衡的关系。同时由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各级议会,构成整个管理系统的金字塔结构。只上一级的议会对下一级的议会并没有实质的管理权,共同认可的组织章程是这一体系能够有效运营的基础。
“代议制民主”是长老制的核心特征。由此你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像荷兰这样商业共和国,会成为这一轮宗教改革的有力支撑者。然而对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原/教旨看“民主”二字的话,“代议制民主”还不是最民主的方式。这是由于“代议制民主”的核心认知在于,虽然权力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但在具体使用上还是要由少数代表或者j英阶层来掌控。只不过为了不最终演变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这些代表的产生需要透过各级议会,及一整tao管理制度来制约。
一定要把“民主”二字理想化的话,那最正确的民主方式就是“直接民主”了。所谓“直接民主”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一人一票”,所有的大事小情都由全民大会,或者全民公决来决定。对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尤其是强烈反_gan英国那种不彻底宗教改革的“清教徒”们来说,这种*作才是最理想的。由此诞生了基督教管理制度中了第三个流派—公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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