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鹰不在虫经记载,却也是一种难得的天虫,尤其喜欢食腐,食量极大,一顿吃饱后便喜欢蹲坐在山崖上佛坐,故此又被称作是佛系神鹰,此天虫岁享七十为一道坎儿,在七十岁换喙以前后趾有畸形,不适He捕猎,轻易不会杀生,七十岁后会换喙易趾,找那种陡峭绝壁之地,用喙击打岩石,直到完全neng落,再用新长出来的喙把自己的畸形后趾拔掉,等新的后趾生出后便不再是畸形,这时候它们浑身毛骨几乎等于重新换一遍,可谓是neng胎换骨,便如浴火凤凰般获得重生。”
“重生后的安第斯神鹰就有了杀x,开始喜欢捕捉活物为食,至少能活个百十年甚至更长,所以又有七十为佛,百岁为魔的说法,一旦成了魔鹰,体型也会重新生长,到百斤而止,到此才算成气候,普通胎生兽已不在其食谱中,天上飞的只吃鹳鹤,地上跑的非狮虎不吃,南美有美洲狮和美洲虎,都算是地上虫,鳞虫非蟒蚺不食,而它最爱吃的还是地龙幼虫。”
李牧野滔滔不绝,这些奇谈怪事都是之前从皮日修那里听来的,小野哥zhui皮子功夫了得,说起来如数家珍,霍泽很_gan兴趣的听着,这时忍不住ca了一句:“所以这地龙虫才会对安第斯鹰的蛋格外_gan兴趣?”
“霍大哥圣明!”李牧野道:“这地龙在成年以前最大的天敌就是安第斯魔鹰,但在成年以后便无所畏惧了,只要_gan应到安第斯鹰的气息,此物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攻击,一旦它被鹰蛋xi引钻入陷阱,只需要及时关闭门户自然可以成擒。”
霍泽高兴的点头,嗯一声道:“太好了,果然是会的不忙,忙的不会,我之前被这个皮日修的手段困惑,隔行如隔山完全找不到对策,听你这么一说,恰如拨云现日豁然开朗。”
此人不但相貌出众,气度谈吐也非草莽俗物之流,浅笑温言,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与李牧野之前所听到的那个杀手之王凶厉残忍的形象不相吻He。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恰恰说明了霍泽的境界已经达到返璞归真的境界。这样的人要比那些凶相在外的魔头更可怕。
李牧野谦辞道:“霍大哥谬赞了,兄弟愧不敢当。”
霍泽道:“我之前通过别人对你的履历做了些了解,兄弟你之前是刚从南美归来,听你刚才这一番高论,此言果然非虚,不过我还有一事不明要当面请教,李兄弟万里迢迢去南美做什么?”
李牧野对这个问题早有腹稿,从容答道:“实不相瞒,小弟是为了师门秘书中记载的一件宝贝去的。”
“哦?”霍泽颇为_gan兴趣的:“什么宝贝,又怎么会流落到南美那么远?方不方便说给我听听?”
“霍大哥天人一般,世俗之物纵然再宝贝也不入您法眼,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李牧野道:“说起这件宝贝来,的确有些来历,之所以要去到南美洲那么远,还要从一段上古历史说起。”
“愿闻其详!”
李牧野道:“霍大哥可听过上古殷商移民的传闻?”
“请恕愚兄孤陋寡闻,不曾听过。”
李牧野道:“诗经的商颂记载:相土烈烈,海外有截,这说的是商代第十一代王相土,开拓疆土到了渤海,与海外发生了联系,殷商先贤们从渤海出循洋流北上而渡白令海峡便到了美洲大陆,周兴商亡后,这些人故土难回,便以殷地安阳遗民自称,在美洲大陆上*迹生活了数千年至今。”
“还有这种事?”霍泽不可置信的:“那要这么说来,最先发现美洲大陆的却是我华夏先祖了?”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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