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句最简单的话,我对你们的稿子要求就是要好看,好看,好看!”
“有时候,记者就要把自己当间谍,打入对方的心脏。此时男记有男记的优势,女记有女记的优势。大家都是聪明人,不用我多说了。”
……
在他的带队下,这支新型部队很快显示出了不同一般的战斗力。
光子是我进报社最先认识的小美女。报社里美女很多,大多很年轻,80后的占了不少,她们言语嘻哈,衣着时尚,工作卖力,花钱流水,在这群美女主力面前,我这个70后的显得暮气沉沉。
第一次见到光子是在老张的办公室,光子进来说打印机的墨没了,见我正在领取工作胸卡,问我是否新来的,我说是,她的第一句话就直爽地令我吃惊:给你个思想准备,这里的电脑极滥,写个稿子能死机三次,呆会你一定要挑个好点的,祝你好运!
老张在旁边笑着骂她:跟新同事也不找好的话说,光子你的嘴真厉害。
光子一撇嘴,继续不给面子:我是在给她最实用的信息和最有用的提醒嘛,新闻大楼里的机子能滥到这个程度也是需要点想象力的嘛!
我立刻喜欢上她,因为她有我做不到的直率。70后的人从小受的教育是尊敬长辈听话乖巧在家听父母单位听领导,接受这样的长期标准教诲后就算有机会重新革命一次,我还是做不到在另外同事面前说新单位的不好。
聪明的光子对于汤老师的精髓理念吸收得极其彻底,她的选题刚起个头就让我们觉得她的版面肯定好看:高尔夫球场捡球的球童,五星宾馆里的贵宾管家,杭州大厦里顶级名品专柜的售货小姐,这些学历不高的灰姑娘们,每天见的都是富豪或新贵,她们自己也都是年薪过十万的小富婆,弄个主题,写写她们的生活怎么样?
汤老师是老记,选题一听就知道能否抢眼球。眼皮一眨,回答:听起来不错,但是把不同行业的一锅粥放在一起,写不出深度来,这样吧,来个系列,一期一个重点,这期就从球童做起。汤老师看着光子,眼皮又一眨,吩咐道:有可能的话,你去当两周的卧底,体会一下球童的生活,用手机拍一些实地照片回来。
14
卧底?
一听要派人要去当卧底,开谈版会的一屋子人都目光发亮,“哇,美女版的无间道!”接着热烈探讨起来:
“从操作上说,那不如去夜店当歌女,听说很多艺校的女孩子都在黄龙那一带的夜店兼职,她们的收入可高了。”黄龙一带的演艺酒吧很有名气,美女如云,消费不菲,富豪聚集,据说还有不少星探在那挖掘未来的影视明星。
“对啊,报名球童的大学生现在可多了,不一定想去就能进去的,何况现在也不是高尔夫玩家们喜欢的时节。”
“听起来还是夜店更神秘哦,我也很想知道夜店里的女孩都在做些什么的。光子你不敢去夜店卧底的话那我去了啊!”
“光子是我们20楼唱歌最靓的,让她去唱歌吧,每天收个几十个花篮肯定没问题,说不定还唱红了呢,人家张靓颖不也歌女出生?”
很多人都在给光子拿捏主意,好主意嗖主意都有。
“哇,那真是好刺激的!要不我先去夜店吧,写一组夜店女郎的稿子。我喜欢做卧底,我要成为双周刊的女一号卧底,除了夜店外,还要去高尔夫球场、贵族俱乐部、五星宾馆做遍卧底,争取当个杭州的‘卧底一姐’!”光子双目发光,跃跃欲试。
汤老师支着个手臂在听女记们的唧唧喳喳,虽然一直没出声,不过,从他的神情看来,这确实是个好题材,“夜店”、“歌女”、“女大学生”、“大腕”、“星探”、“卧底”、“偷拍”这些词,还没成文就有了很多的联想。是的,现在的媒体,无论故事还是内容,只有先抓取大众眼球才是硬道理,而且,若杂志能率先打造出一个“卧底女记”,杂志做起推广来不是容易多了么?这年头,到哪里都需要名人撑台面,出世不久的双周刊更迫切需要台柱子。“你听我说”之类的情感记者已明显落伍,“知性女记者”因用得太多倒味得如同“美女作家”,所谓的高学历智慧型女记其实都千人一面,除了有点清高外并不见得有什么让人难忘的地方。如今能代言杂志的名记者还没挖掘出来,都是因为我们这群记者里没一个有自己的独特标志和强烈个性,若真能包装出一位卧底美女记者,那栏目被捧场的程度完全可冲击一些老牌节目……
但是,汤老师刚露出笑容的脸上一下子沉吟了,然后表示反对:算了,夜店这选题我这里通不过,万一出个意外,无论杂志还是我都担不了这责任。
一下子热烈的气氛突然冷却,女孩子们似乎才想起关于风月场所里自身安全的保护意识。但是,多好的选题啊,至今还没有媒体做过这样零距离的详尽调查,这样的稿子出来,不红才怪呢……
谈版会后,光子又与汤老师“专家门诊”了一段时间,内容不得知。但以后来发生的情节推测,光子那天与汤老师单独谈的不外乎是以怎么样的个人行为去卧底采访,看来光子对杭州“卧底一姐”的殊荣志在必得。
与老记汤老师预料的一模一样,后来光子的稿子是成功了,而且成功地超出所有人(包括汤老师)的想象,然而再接下来的事情充满了诡异和宿命。在后来发生的一件大家都没预料到的悲惨事件中,光子承担了她26岁年龄以来最巨大最无法摆脱的精神压力。
15
我失眠了。
无眠之夜对于大龄女人尤其漫长清冷。
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在不久前的某一天想起他,因为我的新职业。事实上,自从我重新工作后,我不停地回想起他。
我在上海的媒体职业与他无法分割。他给了我很好的环境,在他的照顾和庇荫下我能采访到大腕级的名士文人,但更让我回味的不是顺利事业而是幸福生活:他是一个多么棒的男人。
知道自己很虚荣,而这种虚荣害惨了我,说个好笑的事情吧,当初那么死心地要钓他,就是因为上车时他替我开车门,吃饭时替我拉椅子,离开时他替我披外套,一套完美版的西方绅士习惯……是的,没错,他是中国比较早的海归男人之一。
现在不崇洋了,但那时就是觉得那个彬彬有理风度翩翩的男人好完美,事实上,到今天了,我依旧会想,若他愿意娶我,我会再等他10年,我同意他在10年里阅尽万千女人,等他终于想回归时,我就在前方等着他。
我真是贱,我当然知道这是个伪命题。徐静蕾演的那个终身只爱一个男人的女人,她最终等来姜文演的花花博爱公子的爱的回归了吗?
别问我究竟爱他什么。跟着不负责任的男人确实是很辛苦的,但是跟着一个能抓走女人心的男人真的是很甜蜜很甜蜜的!
他总是穿得很得体,同他一道去饭店我很体面;他懂幽默,他之后的任何一个男人在幽默面前形同石头;他能掌控情调,男人太情调了会女人婆,但他收放有度;他很会享受,中式酒店法式大餐德国冰酒牙买加咖啡古巴雪茄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爱女人,他用他的吻来证明他不只是一个橱窗里的高级模特;他懂**,他说他早在80年代时就看了原版的技巧书籍,他说他是因为爱女人所以喜欢共同享受激情的身体。